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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需要镇守地方,李定国召集一半军队,也就是一万五千人,准备一举袭击布哈拉汗国。
中国古书中所说的不花剌、新唐书中的戊地国、唐代昭武九姓中的毕国、安国,都是指布哈拉。
显然,布哈拉汗国作为乌兹别克族的政权,虽然施行以绿教治国方针,但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农业国家。
在一众游牧国家中,其竟然是特色的中央集权。
此时统治布哈拉汗国的为阿斯特拉罕王朝,其君主为阿布都拉·阿齐兹,正教合一。
手工业发达,其生产的纸张、瓷器广销波斯、印度地区。
李定国指着商人送来地图,坦然道:
「布哈拉汗国原为花剌子模,其为河中地区,土地肥沃,位于各国之中,北为哈萨克汗国,东为大明,南为莫卧儿帝国,波斯帝国。」
「据商人言语,布哈拉汗国丁口两百万众,军队约十万,但多年不习战争,不足为虑。」
「唯一可为敌的,乃其重骑兵、轻骑兵,由乌兹别克人与塔吉克人组成的骑兵,剽悍善战,弓马娴熟,武器也备受称赞——」
「骑兵?」这时,一个身材魁梧的大将,昂首而道,满脸的骄傲之色:
「在我们炮兵面前,骑兵只能是送死。」
「胡说,还得是我们的火枪兵。」
另一人也不甘落后:「我那抬枪,别管是多厚的重甲,五十步内震碎五脏六腑,百步内击落下马。」
这时候,骑兵将领也忿忿不平:「我们骑兵手中,如今也装备着骑枪,怕个卵子。」
「只要咱们近身,保管把你打个蛋黄四溢。」
一时间,争闹声不止。
李定国也由着他们吵闹,就这么直愣愣的看着。
许久后,或许是嘴巴吵干了,一群人才渐渐止声。
「骑兵、枪兵,炮兵,既然都要争先,那么这次就比下,看哪支军队在布哈拉立下的功勋最大。」
李定国拍了下桌子,定下了基调。
实际上,他心中早就有了称量。
这一场战争,表现最为出色的,竟然是炮兵了。
无它,就凭借着其重四百斤的绍武式火炮,就足以立下奇功。
布哈拉怎么也是个大国,能够在屹立不倒,自然有其看家本领。
其首都,不出意料就很难打。
此次出征,采取的是就粮于敌的策略,所以基本是一人三马,再征召万人的巡防营负责运送物资。
一应的征调,自然有文官去做。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所以,李定国则在此时,寻找来了带路人:
商人。
作为丝绸之路的关键节点,在奥斯曼帝国雄霸中东时,某种意义来说,布哈拉就是终点了。
来自东方的商品,汇聚在此,然后四方的商人前来进货。
在布哈拉汗国,最多的就是商人,所以最熟悉其国的,也是商人。
而众所周知,商人眼里没有国家,只有利益。
莱因哈特,一个来往于安西和布哈拉的商人,属于丝绸之路上的大商人之一。
他的身高不过一米七左右,但胖乎乎的身躯,让其显得有些矮壮,褐绿色的眼眸中满是机灵。
李定国找他来了解布哈拉时,他毫不犹豫地应下:
「布哈拉坚固异常,其城高四丈,城内人口超过十万,在河中是数一数二的大城。」
「如果国公想要拿下布哈拉的话,我建议不要直接打其城,而是要拿下西南角的雅卡王宫,这里是国王和贵
族们居住的地方。」
「宫殿、国库、官吏们的住所、兵器库、寺庙、手工作坊、监狱等都在这里……」
「恩?」
李定国一愣,眼睛盯着他那肥大的双腮,随即笑道:「你怎么知道我要打布哈拉?」
莱因哈特苦笑道:「您召集那么多的军队,又特地召我问询布哈拉的情况,只要不是傻子,谁会不清楚?」
「你说的没错。」李定国倒是毫不犹豫地应下,后者听到准确的答复,长吁了一口,一副幸运的模样。
「怎么?」
「小的是高兴,如今留在安西,能够逃过一劫。」莱因哈特叹道。
「不,你跟我一起去布哈拉。」
李定国盯着这位有名的狡猾商人,嘴角微微上扬。
「啊?」后者满脸惊悚。
「听说你在布哈拉很有势力,就连家仆都有数百人,妻妾成群,到时候咱们内外联合,破城岂不是手到擒来?」
莱因哈特顿时瘫坐在地,颤抖道:「您误会了,我是个小商人,在布哈拉像我这样的成千上万。」
「您就把我当做地上的蚂蚁,放了吧!」
「我可以留在安西,绝对不会通风报信的……」
「好了。」李定国摇摇头,道:「只要拿下了布哈拉,我举荐你为知府,掌管布哈拉民政。」
噗呲——
莱因哈特忽然站起,微微弯着腰,表明自己恭敬的态度。
他脸上肥肉止不住乱颤,褐绿色的眼珠直溜圆,快要瞪出眼眶。
「国公爷,您说的都是真的?」
「当然。」李定国果断道:「布哈拉我认识的只有你一个,你不当知府,谁当?」
「不过既然你不愿意,那就算了,我再找一个吧。」
莱因哈特瞬间一愣,忙摇头,肥肉乱甩:「我愿意,我愿意。」
「我家中还有一只百人的护卫,我小舅子是守门官,到时候能通风报信,还能开门……」
此时,主观能动性在发作,他一股脑的吐露出来,然后期待地看着李定国。
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李定国露出了笑容。
虽然距离冬天还有两个月时间,但李定国却急切的想要出发,拿下布哈拉汗国。
布哈拉与伊犁相距近两千里,看上去极为遥远,但实际上只要把后勤基地放在喀什,那么两地距离就会缩减到一千里。
不过,李定国并不想一鼓作气地拿布哈拉汗国,因为这不现实。
骑兵可以突袭几百里,但很难突袭上千里。
所以,他必须取一地区作粮仓,等到来年四月份,漫长的冬季过后,就是灭亡布哈拉之时。
而这个地方,他已经选好了,那便是:
浩罕地区,
其是由浩罕、安集延、马尔吉兰、纳曼干等城组成的费尔干纳谷地。
天山与吉萨尔-阿赖山之间的山间盆地,其长六百里,南北宽三百四十里,人口稠密。
如果布哈拉汗国真的有两百万人,那么其中的一半都生活在浩罕地区。
偏偏,这里距离大明南疆实在是太近了,三五日的路程就能抵达,易守难攻。
当然,在后世这里是乌兹别克、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三国分之,大量的矿产资源丰富。
李定国不知如何描述,但最终他还是名之为小四川。
九月底,大军聚拢,携带着武器装备,一人三马,快步而行。
喀什出发,仅仅三天时间,前锋就抵达安集延城。
这是浩罕地区的东门
户,位置极其重要。
面对突袭而来的明军,城内千余守军不战而降。
留下必要的看守后,前锋再接再厉,继续向前进发,在第七天,抵达浩罕城。
此时,他们已经急行军九百里。
即使一人三马,也是累得够呛。
三千人兵围浩罕城后,一边募集粮草,一边等待了大军。
直到出兵的第十天,李定国才带领五千主力抵达浩罕城。
后续的兵马,依旧逗留在安集延。
这几日的工夫,他同时也带来了征集来大量补给。
很显然规模近万的明军,给予了这座城市极大的压力。
要知道,即使浩罕城,也不过两万来人,这根本就打不了。
这时候,大商人莱因哈特就派上了用场。
作为商人,他人脉广泛,遍地都是朋友,不一会儿联系到了城主府。
然后以保全全城性命、家产为前提,让其献城归降。
随后,他竟然游说城内富商,献出了大量的金银粮食犒军。
当然,他私底下自然也拿了好处。
于是,在明军和浩罕两方,他都混得大开,都受到了重视。
在浩罕城补充了牲畜和物资后,李定国也不含糊,立马派军四处出兵,将附近的马尔吉兰、纳曼干二城也拿下。
因为浩罕城做样板,几乎是兵不血刃。
这样一来,偌大的浩罕地区,几乎完全被收入囊中。
待到十月底,冬天已至,布哈拉汗国不可能来援兵了,李定国才松了口气。
莱因哈特则成了浩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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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需要镇守地方,李定国召集一半军队,也就是一万五千人,准备一举袭击布哈拉汗国。
中国古书中所说的不花剌、新唐书中的戊地国、唐代昭武九姓中的毕国、安国,都是指布哈拉。
显然,布哈拉汗国作为乌兹别克族的政权,虽然施行以绿教治国方针,但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农业国家。
在一众游牧国家中,其竟然是特色的中央集权。
此时统治布哈拉汗国的为阿斯特拉罕王朝,其君主为阿布都拉·阿齐兹,正教合一。
手工业发达,其生产的纸张、瓷器广销波斯、印度地区。
李定国指着商人送来地图,坦然道:
「布哈拉汗国原为花剌子模,其为河中地区,土地肥沃,位于各国之中,北为哈萨克汗国,东为大明,南为莫卧儿帝国,波斯帝国。」
「据商人言语,布哈拉汗国丁口两百万众,军队约十万,但多年不习战争,不足为虑。」
「唯一可为敌的,乃其重骑兵、轻骑兵,由乌兹别克人与塔吉克人组成的骑兵,剽悍善战,弓马娴熟,武器也备受称赞——」
「骑兵?」这时,一个身材魁梧的大将,昂首而道,满脸的骄傲之色:
「在我们炮兵面前,骑兵只能是送死。」
「胡说,还得是我们的火枪兵。」
另一人也不甘落后:「我那抬枪,别管是多厚的重甲,五十步内震碎五脏六腑,百步内击落下马。」
这时候,骑兵将领也忿忿不平:「我们骑兵手中,如今也装备着骑枪,怕个卵子。」
「只要咱们近身,保管把你打个蛋黄四溢。」
一时间,争闹声不止。
李定国也由着他们吵闹,就这么直愣愣的看着。
许久后,或许是嘴巴吵干了,一群人才渐渐止声。
「骑兵、枪兵,炮兵,既然都要争先,那么这次就比下,看哪支军队在布哈拉立下的功勋最大。」
李定国拍了下桌子,定下了基调。
实际上,他心中早就有了称量。
这一场战争,表现最为出色的,竟然是炮兵了。
无它,就凭借着其重四百斤的绍武式火炮,就足以立下奇功。
布哈拉怎么也是个大国,能够在屹立不倒,自然有其看家本领。
其首都,不出意料就很难打。
此次出征,采取的是就粮于敌的策略,所以基本是一人三马,再征召万人的巡防营负责运送物资。
一应的征调,自然有文官去做。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所以,李定国则在此时,寻找来了带路人:
商人。
作为丝绸之路的关键节点,在奥斯曼帝国雄霸中东时,某种意义来说,布哈拉就是终点了。
来自东方的商品,汇聚在此,然后四方的商人前来进货。
在布哈拉汗国,最多的就是商人,所以最熟悉其国的,也是商人。
而众所周知,商人眼里没有国家,只有利益。
莱因哈特,一个来往于安西和布哈拉的商人,属于丝绸之路上的大商人之一。
他的身高不过一米七左右,但胖乎乎的身躯,让其显得有些矮壮,褐绿色的眼眸中满是机灵。
李定国找他来了解布哈拉时,他毫不犹豫地应下:
「布哈拉坚固异常,其城高四丈,城内人口超过十万,在河中是数一数二的大城。」
「如果国公想要拿下布哈拉的话,我建议不要直接打其城,而是要拿下西南角的雅卡王宫,这里是国王和贵
族们居住的地方。」
「宫殿、国库、官吏们的住所、兵器库、寺庙、手工作坊、监狱等都在这里……」
「恩?」
李定国一愣,眼睛盯着他那肥大的双腮,随即笑道:「你怎么知道我要打布哈拉?」
莱因哈特苦笑道:「您召集那么多的军队,又特地召我问询布哈拉的情况,只要不是傻子,谁会不清楚?」
「你说的没错。」李定国倒是毫不犹豫地应下,后者听到准确的答复,长吁了一口,一副幸运的模样。
「怎么?」
「小的是高兴,如今留在安西,能够逃过一劫。」莱因哈特叹道。
「不,你跟我一起去布哈拉。」
李定国盯着这位有名的狡猾商人,嘴角微微上扬。
「啊?」后者满脸惊悚。
「听说你在布哈拉很有势力,就连家仆都有数百人,妻妾成群,到时候咱们内外联合,破城岂不是手到擒来?」
莱因哈特顿时瘫坐在地,颤抖道:「您误会了,我是个小商人,在布哈拉像我这样的成千上万。」
「您就把我当做地上的蚂蚁,放了吧!」
「我可以留在安西,绝对不会通风报信的……」
「好了。」李定国摇摇头,道:「只要拿下了布哈拉,我举荐你为知府,掌管布哈拉民政。」
噗呲——
莱因哈特忽然站起,微微弯着腰,表明自己恭敬的态度。
他脸上肥肉止不住乱颤,褐绿色的眼珠直溜圆,快要瞪出眼眶。
「国公爷,您说的都是真的?」
「当然。」李定国果断道:「布哈拉我认识的只有你一个,你不当知府,谁当?」
「不过既然你不愿意,那就算了,我再找一个吧。」
莱因哈特瞬间一愣,忙摇头,肥肉乱甩:「我愿意,我愿意。」
「我家中还有一只百人的护卫,我小舅子是守门官,到时候能通风报信,还能开门……」
此时,主观能动性在发作,他一股脑的吐露出来,然后期待地看着李定国。
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李定国露出了笑容。
虽然距离冬天还有两个月时间,但李定国却急切的想要出发,拿下布哈拉汗国。
布哈拉与伊犁相距近两千里,看上去极为遥远,但实际上只要把后勤基地放在喀什,那么两地距离就会缩减到一千里。
不过,李定国并不想一鼓作气地拿布哈拉汗国,因为这不现实。
骑兵可以突袭几百里,但很难突袭上千里。
所以,他必须取一地区作粮仓,等到来年四月份,漫长的冬季过后,就是灭亡布哈拉之时。
而这个地方,他已经选好了,那便是:
浩罕地区,
其是由浩罕、安集延、马尔吉兰、纳曼干等城组成的费尔干纳谷地。
天山与吉萨尔-阿赖山之间的山间盆地,其长六百里,南北宽三百四十里,人口稠密。
如果布哈拉汗国真的有两百万人,那么其中的一半都生活在浩罕地区。
偏偏,这里距离大明南疆实在是太近了,三五日的路程就能抵达,易守难攻。
当然,在后世这里是乌兹别克、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三国分之,大量的矿产资源丰富。
李定国不知如何描述,但最终他还是名之为小四川。
九月底,大军聚拢,携带着武器装备,一人三马,快步而行。
喀什出发,仅仅三天时间,前锋就抵达安集延城。
这是浩罕地区的东门
户,位置极其重要。
面对突袭而来的明军,城内千余守军不战而降。
留下必要的看守后,前锋再接再厉,继续向前进发,在第七天,抵达浩罕城。
此时,他们已经急行军九百里。
即使一人三马,也是累得够呛。
三千人兵围浩罕城后,一边募集粮草,一边等待了大军。
直到出兵的第十天,李定国才带领五千主力抵达浩罕城。
后续的兵马,依旧逗留在安集延。
这几日的工夫,他同时也带来了征集来大量补给。
很显然规模近万的明军,给予了这座城市极大的压力。
要知道,即使浩罕城,也不过两万来人,这根本就打不了。
这时候,大商人莱因哈特就派上了用场。
作为商人,他人脉广泛,遍地都是朋友,不一会儿联系到了城主府。
然后以保全全城性命、家产为前提,让其献城归降。
随后,他竟然游说城内富商,献出了大量的金银粮食犒军。
当然,他私底下自然也拿了好处。
于是,在明军和浩罕两方,他都混得大开,都受到了重视。
在浩罕城补充了牲畜和物资后,李定国也不含糊,立马派军四处出兵,将附近的马尔吉兰、纳曼干二城也拿下。
因为浩罕城做样板,几乎是兵不血刃。
这样一来,偌大的浩罕地区,几乎完全被收入囊中。
待到十月底,冬天已至,布哈拉汗国不可能来援兵了,李定国才松了口气。
莱因哈特则成了浩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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