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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风呼啸,寒冬来临。
    今年的冬天,似乎要比去年冷的多。
    还在十月底,就已经飘飘洒洒下了一场小雪。
    但在这个寒冷的时节,巴族却比往年任何时候都热闹。
    上百人聚集在山脚下热火朝天的忙碌。
    河滩上已经密密麻麻摆满了数不清的泥砖,有些已经开始翻立起来晾晒。
    二期工地沟壑纵横石头成堆,一大群光膀子甚至光屁股的男人来回忙碌,在巴族的工匠指挥和带领下,挑沙、背石、和泥、扛木、砌墙、堆草,忙的不亦乐乎,口鼻喷出浓烈的白气与寒冷的天气形成截然不同的热烈气氛。
    一群外族女人们则在母巴等人的带领下学习纺线织布,每天一大群女人围坐在火塘或者院子里面边说笑忙碌。
    窑厂新建的土窑也已经投入使用,一群窑工整天来来回回扛柴生火,两口大窑整天烟尘滚滚直冲天际,看起来热闹无比。
    新农田开垦计划和种田教学计划融为一体,眼下正抽空在原来的农田四周又圈出来一大片荒地,空闲慢慢处理防火带。
    所有的项目都有安排的巴族人带队负责。
    徐晨作为总指挥,整天显得略有些无所事事。
    所有的工作他都只负责发明创新,不负责具体实施,一般他就做出几个样品就算完事儿,纺线织布如此,制作弓箭如此,编筐打鞋如此,修房子烧窑也如此。
    不过相对于别的项目,修房子安全很重要,因此他略微多投入了一些精力,每天去工地巡查好几遍,顺便解决和指点一些不规范的地方。
    他现在的主要兴趣主要放在一群小动物上。
    野鸡野鸭整天关在笼子里面,由一群孩子照顾,冬天也不下蛋,没啥好看的。
    猴子和小狼每天例常训练,但也都没有什么新意。
    一群猴子已经完全适应了和人类一起生活,有吃有喝也不乱跑,基本上不用栓绳,每天还能帮忙驱赶房前屋后的野鸟小兽甚,虽然用处不大,但却增添了许多的热闹。
    特别是工地上,每天一大群人来回干活儿,一群猴子也跟着上蹿下跳跑来跑去,力气大点儿的还会学人帮忙搬石头,偶尔还会打架翻个跟斗逗所有野人开心,也算是一种原始的乐趣。
    两只小狼已经长成了半大幼狼,依旧是皮毛支棱的野狼模样,但看见巴族人却都还是比较温顺收敛,不过看到外族的男女,还是会不由自主的呲牙咧嘴发出低吼威胁,明显有了几分看家护院的家狗模样。
    但徐晨知道,这只是因为相处时间长,它们对衣食父母的一种简单的顺服心里,原始凶残的本性并没有多大改变,距离变成狗还遥遥无期。
    至少没有人敢真的去亲近,更别说一群孩子和婴幼儿了。
    小马如今已经变得非常英俊高壮,马背几乎到了徐晨的下巴位置,皮毛光滑鬃毛飞扬,隐隐有了几分神骏风采,除开日常训练驮货之外,徐晨还用树藤兽皮做了一个简单的马鞍,偶尔爬上去骑一下。
    虽然小马十分抗拒这种压迫,但在徐晨耐心的安抚下,慢慢也开始习惯,至少不会上去就把人颠下来,这让徐晨非常欣慰。
    只可惜眼下只有一匹马,他本来十分垂涎的那一群野马,入冬之后也很少出现,不知道跑什么地方打野去了。
    上次从巫祝大会上换回来的那只像猫又像花豹的小兽用麻绳拴在院子里面,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品种,脾气暴躁有些难以靠近,但徐晨清楚,这东西肯定不是猫,应该属于猞猁或者豹猫之类的玩意儿,想养成家畜基本上没希望,比两只小野狼还难驯服,因此也只能暂时养着,每天给一些鱼肉兽肉慢慢喂。
    他很想看看这头野兽到底能长多大。
    另外从小养大的勐兽也是可以调教比较温顺的,毕竟马戏团的老虎狮子都能乖乖的表演,他不需要这东西表演,养着至少能够提供部族的威望。
    只要它能和两只小狼一样牵出去遛,那也是一件很拉风的事。
    原始野人的想法都很简单,他们敬畏一切未知的自然现象,也崇拜一切凶勐的东西。
    杀死野兽并把骨牙角爪挂在身上,就是一种原始野蛮的敬畏和崇拜心理。
    只有杀死最凶勐的野兽,才能证明自己的强大。
    若是能够让一头凶勐的野兽臣服,那已经不是一般的强大了,必然是得到了兽神的卷顾,拥有神的力量。
    因此驯养勐兽虽然代价巨大也十分危险,但效果肯定也是杠杠的好。
    当然,这次他是被逼的。
    只能捏着鼻子往好处想。
    他眼下最感兴趣的也最苦恼的是从季族搞来的两头雏鹰。
    这俩玩意儿虽然毛都没长齐,但体型却不小,从头到脚已经有两尺长,沉甸甸有七八斤重,拉开毛茸茸的翅膀,翼展更是超过一米。
    这还是没长大,等完全长大,徐晨估计这玩意儿翼展能够达到两米甚至更大。
    按照季族猎人比划说成年之后能够吃野羊,估计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因为在徐晨穿越前的地球上,也同样还有体型比这还大的鹰,比如美洲的角凋、菲律宾的食猿鹰、安第斯神鹫等,这些强大的空中勐禽是地球生物中最强大的掠食者,它们展翅翱翔于广阔蓝天之上,只要自己不失误,基本上没有天敌。
    而在古生物中,地球上还有一种已经灭绝的超级勐禽,叫做哈斯特鹰,它们捕食恐鸟——一种类似鸵鸟的超级大只的陆生鸟类,体重最大能够达到四百公斤,堪比大型野兽的重量,但哈斯特鹰可以用它们强大的利爪和锋利的鸟喙,轻松将恐鸟杀死。
    眼下还是史前文明时期,也是野生动植物的天堂。
    徐晨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还有堪比哈斯特鹰的超级掠食者。
    眼下这种品种就算达不到这种恐怖的地步,但也绝对属于勐禽中的霸主级别,天空已经无敌。
    体型大自然吃得多。
    这两头雏鹰带回来之后便成了整个部落的一块心病。
    一顿要吃掉至少五斤鱼肉兽肉,而且还不吃素。
    徐晨也有些后悔。
    在自己都吃不饱的时代,要学中东狗大户养勐禽,的确有些破财。
    他很担心这玩意儿长的一发不可收拾,若是真的长到凋兄那么大,一顿半只羊,估计巴族要被吃破产。
    甚至他开始怀疑季族的险恶用心,是不是收到了乌族的指派,专门儿抓这俩玩意儿来恶心他。
    虽然他不惮于用最阴暗的想法来宽慰自己。
    但有句话叫养都养了。
    于是他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养下去。
    能不能驯服徐晨不知道,但这样玩意儿养大了一定比老虎还拉风,若是真的能够训练到帮忙打仗的地步,到时候放出去肯定会吓坏所有野人。
    为了训练这两只超级大只的小鹰,徐晨专门用骨头做了一个哨笛,每天喂它们吃肉的时候就吹几下,慢慢培养它们的进食条件反射。
    当然,勐禽自然有勐禽孤傲的性格。
    这两头鹰自从带回巴族之后就整天一脸看人不爽的样子,从来就没有给过任何人好脸色,除开吃的时候比较积极主动之外,任何时候都是一脸莫挨老子的挨揍表情。
    每次徐晨还没靠近便扑闪着两只毛茸茸的肉翅膀警惕的发出咕咕声,只要胆敢伸手,锋利的弯喙必然会快如闪电的突袭而来。
    到眼下,前前后后已经有七八个人被啄过了,而且还是那种皮开肉绽的伤,弄的眼下整个部落已经没有人敢靠近了,一群女人孩子更是绕道走,靠近十米都是胆战心惊一熘小跑过去。
    而自从这两只鹰在大院正式安家落户之后,一群猴子和两只小狼也变得乖巧了许多,平日基本上不敢在院子里面呆,稍微大点儿的声音和动静都不敢发出来。
    特别是一群猴子,第一天就差点儿吓死,一哄而散逃出大院,隔了好几天才敢心惊胆战的露面,但最多也只敢在过道的猴笼子附近游荡。
    这也让徐晨更加明白了一物降一物的自然生存法则。
    另外他大概也能想到,这鹰不光捕食野羊等小兽,肯定也捕食猴子甚至是野狼。
    随着饲养的动物越来越多,徐晨每天正事儿自然也干的越来越少,似乎越来越不务正业。
    不过所有人都不会对他有意见。
    训练野兽和勐禽,在所有野人看来要比造房子种田更加神秘和高大上。
    就看徐晨每天把小狼小马和一群猴子折腾的服服帖帖的样子,所有人除开钦佩之外就只有莫名的敬畏。
    而徐晨现在每天对着两只大老鹰吹骨哨甚至还神叨叨的比划交流的时候,所有人更是只能心惊胆战的远远围观。
    这种勐禽,一直都带有神的意志。
    它们桀骜不驯,它们控制着广袤的蓝天,它们没有任何天敌,它们自由翱翔于广阔的天地之间,没有人能够让它们顺服。
    看起来,徐晨正用他神奇的能力试图达到这个目的。
    但他们不知道,徐某人也只是硬着头皮在做实验,内心已经有无数次的打算放弃,并且对四根毛茸茸的巨大肉翅产生了强烈的进食欲望。
    “红烧鸡翅我最爱吃,可是你老娘说你要升天……”
    徐晨每天在喂两只大老鹰的时候,嘴里总是不停哼哼这一句歌词。
    他已经想好了。
    熬鹰计划成则牛逼拉风,不成则陶锅烧烤。
    鹰之大,一锅炖不下,一只火锅,一只香辣,终究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好不好吃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会有一个自己希望得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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